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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证变更
添加时间:2007-06-19

 

l         受理地址:温州市信河街六号锦园大厦六楼 温州市旅游培训中心

l         受理部门:培训二部

l         受理人:陈乐

l         联系方式:0577--88831912

l         办事流程

(一)变更迁入温州市导游服务中心

1)身份证、导游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个人免冠1寸红底彩照2张;

2)填写《温州市导游服务中心社会导游员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书变更审批表》一份(加盖原迁出单位公章)、签《温州市导游服务中心社会导游员注册管理协议》一式两份;

3)如属于异地变更的导游员还需出示原管理地旅游行政管理机关开出的“导游IC卡停证(注销)证明”原件;

4)缴纳培训管理费,由温州市导游服务中心保管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

5)申请人等待通知,统一时间领取导游证。

(二)变更迁出至本地旅行社

1)提交资料:导游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书变更审批表》1份(加盖接收单位公章)、接收单位与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一份;

2)签订《管理协议终止通知》;

3)本中心在《变更表》上加盖公章;

4)领取《导游员资格证书》;

5)导游员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书变更审批表》、导游证到旅行社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办理导游证变更手续。

(三)变更迁出至异地旅行社(导游服务机构)

1)提交资料:导游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书变更审批表》1份;

2)签订《管理协议终止通知》;

3)本中心在《变更表》上加盖公章;

4)领取《导游员资格证书》;

5)导游员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书变更审批表》、导游证到温州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办理停证手续,领取“导游IC卡停证(注销)证明”;

6)凭《导游员资格证书》、“导游IC卡停证(注销)证明”到异地重新申请导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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