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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本是一件怡情养性放松身心的好事,但还是有人觉得是花钱买气受或是花钱买罪受,甚至愤而投诉。可以说,投诉是包括游客、旅行社、管理部门各方都不愿见到的事,但它又确确实实存在着,成了与旅游不离不弃的一道阴影。时下,将近3·15维权日,通过温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记者搜罗了几个典型的旅游投诉问题。希望通过这些例子,让旅游者注意防范、旅游企业引以为戒。
热点一:出行旅游切记签合同
去年七月,市民陈树珍等31人参加温州一旅行社赴欧洲六国十五日浪漫之旅。据该团游客之一的陈先生透露,报名后,按照旅行社的要求,31名游客先后递交了办理出国签证的多种材料和押金。因为是第一次出国旅游,31位市民均对出境游付费和签合同流程并不清楚,因此当该旅行社提出,在报名后立即支付17500元/人的旅游费用时,31位团友便约约交付,共订56万元,但未与旅行社签订立书面旅游合同。
直到出团当天,31人到温州机场集中时,才被旅行社告之,因操作失误导致该团被比利时大使馆拒签,欧洲之行不能准时出行。于是双方引发争议,游客方认为旅行社出现违约,要求进行赔偿,但由于双方事先未能签订合同,赔偿金额一直未能定下。据记者了解,目前该案例已上交法院,目前未能最终解决。
案例启示:外出旅游,纠纷在所难免,特别是出境旅游,时常会出现一些拒签情况,因此游客在参团出游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合同。万一在旅游过程中出现质量纠纷,合同既是证据,又是旅游行政部门、消协和法律机关裁决的依据。对此,温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还提醒游客,拿到合同后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发现对自己不利的或模棱两可的语句一定要修改,而对于一些极易出现的违约情况一定要达成书面文字协议。同时,签合同时要留意各构件是否齐全,合同上有无加盖公章及经办人的签名(真实姓名)。行程表应包括旅行社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标准,若发生旅游纠纷,它是有力的证据之一。可直接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至于交付费用后,索要正式发票。
热点二:旅途中发现景点不符
去年五一期间,市民马小姐与男朋友参加市区一旅行社千岛湖三日二晚游线路。据马小姐回忆,当时出发前,他们跟旅行社签定的合同中,曾明确指出旅游过程中将会参观当地一处猴岛。在出发路途中,导游还在车上不停的向游客介绍,到猴岛喂猴子食物时,必须特别小心,不要吓到猴子。“当时听导游绘声绘色地介绍,我们都兴高采烈。”马小姐说,谁料,到了旅游最后一日,仍然没有猴岛的行程,无奈之下,马小姐向导游咨询,才知道五一期间景区因为担心游客太多,取消了猴岛的旅游项目,而该信息早在五一之前就已经通知到旅行社,但旅行社为吸引顾客,仍然将该线路列入其中。因该线路的取消,与马小姐一起参团的不少游客提出疑义,最后在双方协商下,旅行社临时增加诸葛八卦村的旅游项目作为补偿。
案例启示:许多景区,游客都是第一次去,对旅游区路线不熟悉,只是盲目听从导游引导,旅行社将部分旅游内容省去,减少开支,消费者却浑然不知;还有的旅行社通过模糊化报景点,如×××一线,消费者听上去感觉景点不少,价格也就随之增长了,实际旅游中很多景点只是在汽车上路过而已,根本没有停留下来让游客仔细游览的时间。对此,温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游客,出游前,消费者要和旅行社签订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出境游的行程、路线、景点安排、食宿安排等。同时,在旅游过程中,消费者一定要将每一天游览的行程安排、景点停留的时间详细与旅行社沟通后明确写在旅游合同中,如果在旅游过程中出现了与合同中不符的情况,就可以根据这些在旅游结束后进行投诉。
热点三:出游前别忘买意外险
近日,市民马老太参加一家旅行社组织的金华三日游,在玉湖景点观光时,因景区树木倒塌,景区工作人员未及时清理,造成马老太在旅游过程,不慎滑倒扭伤了脚。回来后,马老太因为事先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和意外险,于是要求旅行社赔偿医疗费用,旅行社却认为此事发生在旅游途中,景区也存一定责任,不应由旅行社单独理赔。目前该投诉温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正的受理解决中。
案例启示:旅行社责任险的责任范围是:旅游过程中,如果因为旅行社的疏忽或者失误导致游客受伤或发生意外,游客可以向旅行社索赔。但如果是自己不小心,或者遭遇不可预料的意外事件,如地震、山洪等受到伤害,这不属于旅行社赔偿的范围。按照旅游条例相关规定,旅行社必须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但是由于并非强制,所以不少旅行社在实际操作中能省则省。对此,温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游客,如果是参与危险度较高的旅游项目,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或请旅行社帮忙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毕竟旅游的性质决定其本身会有不可预测的意外,购买意外险可能保障你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得到赔偿。
热点四:游客易被“准X星”忽悠
市区喻先生与洞头某旅行社签订了“洞头二日游”合同,行程中包括在洞头入住准二星级酒店,喻先生感觉入住标准不错,一行人满心欢喜来到洞头,却发现准二星酒店却变成了小而乱的农舍。导游慢条斯理地解释:“这家酒店虽还没有正式挂二星,但其服务及硬件设施基本达到了二星级标准,是准二星级酒店。”深感受骗的喻先生一气之下,将旅行社投诉至市旅游质监所。事后,经核实,该酒店的确不属于“星级饭店”,最终该旅行社退赔游客房费100元。
案例启示:住宿准X星级酒店或同级这种说法充满变数,偷梁换柱的事时有发生。最常见就是一个“准”字,所谓的“准X星”,按行话解释起来就是按照X星级标准设计装修,但还没有评到X星级酒店。据了解,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对旅游饭店星级等级的划分只有“一星”至白金五星,其实并没有“同级”或“准X星”这种标准,如果旅行社在行程对住宿条件标明“准X星“或者“同级”,极有可能是用一些接待条件差的酒店来充当星级酒店,误导游客。对此,温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游客,要小心识别以“准X星”或“同级”宣传而实际无星的饭店。对于受骗的游客来说,可直接向旅游局的质监部门投诉。
热点五:低价引诱小心掉入“陷阱”
市民小陆携妻欲参加市区一家旅行社组织的泰国8日游,谁知一询问报价仅2680元,当时旅行社还告知这其中包括温州至广州、香港到泰国往返共四趟飞机,住三星级以上酒店,每日吃自助餐。一听这信息,小陆当时就在心里“毛估估”计算了一下,光四张往返机票加酒店食宿,恐怕就远不止报价了,难道旅游社不赚钱还要“倒贴”吗?事后,小陆从一位导游朋友中获悉,其实根本没有这种好事,像泰国团不少是零团费,即组团社不付钱给境外接待社,当地旅行社接团后,由各位导游竞价,哪个导游返还的“好处”多,旅行社就把团队交给那位导游,导游再在旅游途中减少景点,强迫购物,以增加收入。
案例启示:目前有些国内游、出国游的团费令人难以置信的低廉,游客往往怦然心动,殊不知有可能掉入低价的陷阱。如“零团费”、“负团费”的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其结果必然是以降低旅游质量和吃、住标准,缩短旅游行程,增加购物时间和次数,增加自费项目来弥补。对此,温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游客,不以价格高低作为选择旅行社的首要条件。消费者要跳出只求价格低、不顾服务质量的误区,从多角度来衡量旅行社的优劣。构成旅游价格不同的因素很多,交通工具、住宿饭店等级、餐饮标准、导游等级、行程路线的不同,都会影响旅游价格,千万不要贪图价格便宜而选择难有服务质量保障的旅行社。
热点六:旅游购物小心“老乡店”
温州的叶先生一家人参加市一旅游公司“港澳五日游”,谁料在游程中有一天竟然一整天都在购物,上午去了两家商场,下午又去购物,结果使下午安排好的游览香港海洋公园的活动到天黑才开始,游程只是“蜻蜓点水”。据叶先生介绍,在旅游过程中最后一天,他们随导游来到香港的一家珠宝行,珠宝行老板见温州游客上门,便上来讨近乎,说自己的老爸也是温州人,现在在泰国做珠宝生意,他还知道温州的公园路、华盖山。在一番“家常”之后,老板说这里的珠宝货真价实,可以最低折扣卖给老乡。叶先生不知是计,于是买了钻石戒指、手链等好几件首饰,总价为3500元。回到温州后,叶先生还以为自己拣了个便宜,而当识货的行家告诉他全是假货时,他立即送到一家专业珠宝公司检测,结果发现全是假货。为此,他专门赶到旅游公司讨说法,旅游公司最终给予了退货处理。
案例启示:近年来,消费者在旅游中因购物而上当受骗的投诉越来越多。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景点少,购物点多,导游、司机为拿回扣引导购物的时间太长,影响消费者行程。带消费者去购物的地方多为虚高定价的商品,消费者购物上当的情况屡屡发生。对此,温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游客,消费者在旅途中遇到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购物活动,有权拒绝参加,并保全相关证据,回来后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外,在当地购买特色产品一定要理智,没有特色的产品少买或不买。出境游购买珠宝首饰等贵重物品更要慎重,一定要冷静比价格、看型号,购物后要核查单据,索要发票,发票内容应写清所购物品的详细情况,提货时还要防止掉包。购买物品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通过旅行社办理退赔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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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投诉电话:96118(全省)、88829911(本市)、88030215(鹿城)、62243651(雁荡山)、67225702(楠溪江)、88534601(瓯海)、86354271(龙湾)、63739398(平阳)、64775172(苍南)、67821188(文成)、65839811(瑞安)、63385180(洞头)、61608890(乐清)、62680472(中雁)、67596118(泰顺)
(温州晚报 李琳 注:原标题为“谨防旅游陷阱 做精明出行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