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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旅市场〔2008〕9号
各县(市、区)风景旅游管理局、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局、中雁风景旅游管委会:
为深入推广“时尚之都,山水温州”旅游整体形象,推进“中国奥运旅游年”活动的开展,全面展示我市各地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进一步拓展我市旅游合作平台,促进旅游市场区域合作,经研究决定,组团参加10月17日至19日在嘉兴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2008年浙江省旅游交易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本届旅游交易会报名以各县(市、区)风景旅游管理局为单位,并负责通知、联络、组织本辖区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省、市级旅游度假区,主题公园,2A、3A、4A、5A级旅游景区参展。各县(市、区)风景旅游主管部门将参展单位报名表汇总后报我局市场开发处,由我局统一报省旅游局。
二、展位确认及付款方式
省旅游局要求各市对形象展区进行特装,以突出各市旅游特色,标准展位费3100元/个(9 ㎡),参展人员费用自理。根据省局要求,我市展位面积360㎡(不包括教育展区、乡村旅游展区面积)。具体展位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报名与交费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8日,各县(市、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委)将展位费汇款至:
户 名:温州市旅游局职工技协服务部
开户行:华夏银行谢池支行
账 号:518819900012523
汇款时请注明“浙江省旅交会展位费”字样。并将汇款进账单传真至市旅游局市场开发处,以便我局开具发票。
三、联络人
请各县(市、区)风景旅游管理局指定1人负责本次旅交会联络与组织工作,并于7月8日前将联络人员名单报市旅游局市场开发处(联络人:林治坚;电话:88967266;传真:88967264;手机:13706667111)。
特此通知
附件: 1、2007年浙江省旅交会展位分配表
2、2007年浙江省旅交会正式代表报名表
二○○八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浙江省旅交会 通知
抄送:温州市旅行社协会
温州市旅游局办公室 2008年7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