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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0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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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百万资金奖励业绩突出的旅游组织
来源:《西藏商报》  添加时间:2008-08-20
    8月15日起,拉萨市从2008年度旅游发展资金中安排100万元,设立恢复旅游市场奖励专项资金,用于奖励今年为拉萨旅游市场恢复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区内旅行社和旅游企业以及海内外旅游组织。100万元资金奖励完为止。
    这是记者从拉萨市政府出台的《拉萨市关于促进旅游产业恢复发展的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消息。
    拉萨市旅游局局长江嘎说,为促进拉萨旅游产业恢复发展,拉萨市特别设立了组织“包机”“专列”来拉萨旅游奖、拉萨旅游突出贡献奖(海外)、地接旅行社突出贡献奖(拉萨地区)、高端旅游商务会议奖四个奖项,并对参加市旅游局组织在境内外开展旅游促销活动的旅行社、旅游景区给予人头差旅补贴。
    《办法》规定,在2008年8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凡海内外旅行社引来一架海外客人旅游包机、外宾团包机人数不少于100人,组团旅行社就可获得5万元的奖励;每次组织专列超过300人来拉萨旅游,可获2万元的奖励;一次组织专列超过600人来拉萨旅游,可获5万元奖励。
    另外,凡2008年全年向拉萨输送游客总数达1000—2000人的海外旅行社,一次性奖励5万元,超过2000人的奖励10万元。
    同时,还将对拉萨地区旅行社全年接待游客量的排名情况分三档进行奖励,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金;对通过组织商务会议吸引高端客源来拉萨旅游的海内外组团社,在拉萨会期不少于2天,且参会人员不少于100人的(不包括会议工作及服务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拉萨市常务副市长陈之常说,该办法的出台、实施,将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以适时的奖励机制鼓励旅行社、旅游企业,为尽快恢复拉萨旅游市场发挥其积极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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