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旅游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努力提升执法水平,塑造旅游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9月27日下午,瑞安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召开旅游执法人员专题会议,对执法人员的有关执法行为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一是在执法检查活动中,执法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坚持依法执法检查,做到既严格执法、履行职责,又尽量减轻对旅游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影响,对存在问题的导游和旅行社要根据相关规定酌情处理,严禁随意扣留导游证;二是要按照规定权限和执法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高效快速处理旅游纠纷,维护广大游客的根本利益;三是要认真做好旅游市场整治,做好市场规范化治理,彻底消除各种人情现象和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对不符合要求、违规经营的企业要依据相关规定坚决予以处罚。
(瑞安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何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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