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3日,瑞安市风景旅游管理局联合规划部门、大南乡政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制止了圣井山景区内非法建筑行为。
圣井山风景名胜区位于瑞安市大南乡境内,属温州市级风景名胜区。近几年,该景区发展迅速,游人逐年上升。当地个别村民觉得有利可图,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在规划控制区内。欲建设民房13间。此行为不但违反了有关规划的要求,也严重影响了景区自然景观。经发现后,当地乡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集旅游、规划建设等部门联合行动,赴现场予以严厉制止,发放责令停止通知书,并要求整改。当事人也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场表示马上停止该工程建设行为.
此次行动成效显著,严厉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地保护了风景区资源。下一步,该局执法人员还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大景区巡查力度,并加强相关法规宣传,严格保护好风景资源。
(瑞安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何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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