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乐清市风景旅游管理局联合乐清市委农办开展了全市农家乐星级评定工作。评定小组由旅游、卫生、消防、环保等单位组成,对申报的41家农家乐经营点在环境卫生、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经营特色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定,共评出一星级农家乐9家、二星级农家乐21家。
为规范农家乐旅游服务,提高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近年来,乐清市开展了多次农家乐从业人员培训,组织农家乐经营户到安吉等地学习考察,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用于农家乐以奖代补。经过多年发展,目前,乐清市农家乐旅游经营点已达80余家,2008年上半年共接待游客37.5万人,实现收入2800万元。
乐清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陈清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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